更新时间:2024-11-28 15:18:29
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阳报道:民生无小事,枝叶总关情。如果你有难事、急事想解决;如果企业在立项、申报、审批过程中,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脸难看、事难办、懒政懈怠等现象。请赶紧拨打新闻热线吧,我们将深入进行了解,及时帮助推动解决,为优化营商环境“保驾护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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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新建区商转公贷款咨询
●市民付女士向本报反映:南昌城区(含原湾里)只要拿到房产证,就可以办理“商转公”业务,新建区目前是否可以按照南昌城区政策执行?“现在部分开发商因为资金链问题,导致迟迟无法为业主办理房产证。作为业主,损失惨重。”付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明细,如果是用公积金贷款,即便贷款额度达到50万元,每月还款也仅需2000余元,远低于商业贷款。“希望政策能够早日通行,强化‘放管服’,从而为群众生活及办事增便利。”
对此,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建区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,有房产证的市民可以正常办理“商转公”贷款业务,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,没能及时办理房产证,市民需要去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抵押登记,拿到预告抵押登记后即可完成“商转公”贷款。
记者随后联系了新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,该单位工作人员称市民在提交相应的材料后,即可办理预告抵押登记。“所需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、企业(开发商)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企业(开发商)授权委托书原件、企业(开发商)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、已备案商品房合同原件、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等。”该工作人员称,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(开发商)公章。
●南昌经开区范家新村18年未能得到拆迁还房
●有市民在本报“江西营商网”监督平台爆料:他家住南昌市经开区蛟桥镇范家村。“2003年,我们家房屋在拆迁范围内,拆迁之后的安置却不公平、公正。”该市民表示,首先,根据农房拆迁协议书与经开区拆迁调查表上显示,他家分别有砖混楼三户面积分别为:117.40平方米、105.53平方米、42.25平方米。按照当时拆迁政策,三栋房屋都交了规费,理所应当得三户三宅。其次,反映范家村干部不作为,他曾多次反映相关问题,但未得到妥善解决。
对此,范家村委会范主任回应,范家村已于2005年根据政府的拆迁补偿规定,范家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“关于村安置房分配的决定”及“农房拆迁的协议书”,给当事人发放了拆迁补偿款,分给了当事人一栋面积为356.5㎡的安置房,不存在范家村18年来拆迁未分房的问题。
“关于当事人有三栋117.40㎡、105.53㎡、42.25㎡的拆迁农房,但其中只有117.40㎡的房屋办理了用地建筑许可证。105.53㎡、42.25㎡的拆迁房屋,经镇土地办、执法部门现场认定为后增建的无证建设,按照政府拆迁补偿原则,105.53㎡、42.25㎡要得到政府规定的拆迁补偿款需补交31.5㎡的规费,并非我村安置房分配的范围规定。我村安置房的分配原则为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,村委会按决定执行。”投诉人“拆迁调查表”中的建筑物补偿款及拆迁安置分房在“农房拆迁协议书”中都明确确定了,也得到投诉人的同意签字,村委会按“协议书”及时发放了补偿款,分给了投诉人一栋面积为356.5㎡一户一宅的安置房。
“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,我村干部、镇政府领导每次都予以高度重视,热情予以接待,就当时的政府拆迁政策和村委会的分房原则,向其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,也及时向相关部门做了书面回复。市、区、镇政府信访部门都做了相应的回复,并告知如不认可,可走法律途径。”
编辑:范俊杰
审核:金路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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